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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年01月03日 17:29    点击次数:4014

各党支部(党总支):

近日,学校党委下发《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(山大党组字〔202045号),请各支部严格按照45号文件要求,做好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有关事项强调如下。

一、明确主题

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: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支部延伸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,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迎接建党100周年。

二、把握步骤

(一)突出重点组织学习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,要采取领学宣讲、党课辅导、研讨交流等方式,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,组织党员按45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,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。

(二)普遍开展谈心谈话。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,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,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、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,肯定成绩、指出不足,沟通思想、交换意见。

(三)撰写述职报告和发言提纲。党支部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,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、巡察等情况,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,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联系服务群众,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,查摆存在的问题。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执行学校领导人员、中层领导人员、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情况,及履职践诺、担当作为、真抓实干、遵规守纪等方面,查找差距和不足,进行个人自评。

(四)述职评议查摆问题。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,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。

1.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,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、作风等进行评议(党支部测评表见附件3)。

2.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并进行互评(党员测评表见附件1)。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、具体事,直接点问题、摆表现,不说空话套话,不搞一团和气。

(五)客观公正作出评定。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,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等情况,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,不搞好人主义,不搞平衡照顾。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。对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,对评定为“基本合格”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,对评定为“不合格”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。

(六)言出必行抓实整改。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,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,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。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,落在具体实事上,实打实、可操作,定一条、做一条、兑现一条,不放空炮,不搞大而全。党支部的评议结果、整改措施和党员评定意见,要向党员群众公开,向学院党委报备(见附件4),接受各方面监督。

三、落实要求

(一)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需提前与联系本支部的院领导沟通。相关院领导需列席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,切实保证质量。

(二)党支部书记个人发言提纲需提前报联系本支部的院领导审核同意,其他党员个人发言提纲需提前报所在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

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、进度服从效果,对思想认识不到位、准备工作不充分、突出矛盾未化解的党支部,要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,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。

(三)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,不宜在网上进行,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。

(四)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,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。

(五)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1315日前完成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间确定后,要提前3向学院党委报告。

(六)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(附件2)和党支部评议结果、整改措施和党员评定意见(附件4)请于316日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。党支部委员会述职报告、党员个人发言提纲、党员测评表(附件1)和党支部测评表(附件3)由各支部留存备查。

 

中共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

202113


【作者:    责任编辑:学院办公室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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